開票人為“管理員”,發票必須退回?明確!2023年起,發票開具都按這個來!
Date:2023-2-24 13:59:31Hits:1
提醒:開票人為“管理員”,發票必須退回?明確!2023年起,發票開具都按這個來!
近日,有粉絲留言:給某客戶開了12張發票,全部被退回,理由竟是開票人是管理員。
01開票人不能是“管理員”?
文件中規定,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開票人。
同時,該文件第二十八條規定,發票填寫內容要齊全、真實。
何為內容真實?簡單說:誰開票,寫誰名。那收到開票人為管理員的發票,能報銷嗎?要不要退回?《關于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的第十二條規定,
購買方拒收發票的情形中不包括:開票人是管理員。
有些人看到這,開始暈了,說了半天了,開票人到底能不能是管理員?在這我只能說,銷貨方:“開票人可不可以填管理員?” 答:“不可以!”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開票內容必須齊全、真實。購貨方:“收到開票人是管理員的發票,可以報銷入賬嗎?” 答:“可以!”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購買方拒收發票的情形中沒有規定開票人不能是管理員。這個其實也好理解,購買方無法判斷開票人的真實性,總不能每收到一張發票就要看眼身份證吧,退一萬步講,說不定還真有一個叫管理員的人在當財務開票呢。其實,也不用為了這個問題庸人自擾,銷售方誰開票就填誰的名就行,正當業務怕什么?對于不正規的違法的業務,即使你填了管理員,稅務局也有的是法子找到你。對于購買方更不用擔心了,只要發票內容真實,該入賬的入賬,該抵扣的抵扣。建議銷售方,為了避免被退票的風險,還是規規矩矩填寫開票人。
02開票人和復核人為同一人可以嗎?
近日,廣東省稅務局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明確的答復。
“開票人和復核人能不能是同一人?”問這個問題的人在擔心什么?其實就是稅局認不認可這張發票,能不能抵扣。那我們就來看一下稅法上是如何規定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四條規定這里僅規定了“開票人”是發票的基本內容,“復核人”屬于可填可不填項目。《關于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的第十二條規定
購買方有權拒收的情形中不包含“開票人和復核人為同一人”。
因此,稅法對復核人沒有硬性要求,更沒有規定開票人和復核人不能同一人。回到實務中,不相容職位相分離其實是一種“理想”的狀態,說到底內控也只是企業內部管理的問題。很多小公司,整個財務工作,從出納、記賬到開發票、報稅都是一個人,還要求開票人和復核人是不同的兩個人,明顯不符合實際情況??!雖然,財務工作要以謹慎性為原則,但還是要抓大放小,不必過于拘泥細節,難為自己也難為了別人。有一點需要提醒:有條件的大公司建議規范發票開具流程,設立發票的復核機制,防止因疏忽大意導致的虛開發票,更要杜絕徇私舞弊導致的虛開發票。03
全電發票和傳統電子發票有什么區別?
一、傳統電子發票(即紙電發票)的樣式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二、全電發票樣式
兩者的主要區別:
一、票面樣式顯著不同
全電發票版式全面簡化,重新設計了票面要素,簡化購買方、銷售方信息,僅需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和納稅人名稱;聯次全面簡化,全票無聯次;徹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復核人欄,會計無需糾結。
二、管理方式不同
1、對于全電發票,納稅人開業后,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無需辦理發票票種核定,無需領用全電發票,系統自動賦予開具額度,并根據納稅人行為,動態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實現開業即可開票。
2、對于傳統的電子發票(以下簡稱“紙電發票”),納稅人開業后,需先申領稅控專用設備并進行票種核定,發票數量和票面限額管理同紙質發票一樣,納稅人需要依申請才能對發票增版增量,是紙質發票管理模式下的電子化。
三、發票交付手段不同
1、全電發票開具后,發票數據文件自動發送至開票方和受票方的稅務數字賬戶,便利交付入賬,減少人工收發。同時,依托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納稅人可對各類發票數據進行自動歸集,發票數據使用更高效便捷。
2、“紙電”發票開具后,需要通過發票版式文件進行交付。即開票方將發票版式文件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給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載后,仍需對發票的版式文件進行歸集、整理、入賬等操作。
04會計收到這12種發票不能報銷!一律退回!
開票人和復核人為同一人的發票,無需退回。但是,注意了!會計收到這10種發票不能報銷,必須退回!
01沒有交易,完全虛開的發票這個地球人應該都知道吧,嚴重虛開的還涉嫌犯罪!
02有交易,但發票開具與實際不符比如買的是禮品,但開具的卻是辦公用品,這種也屬于虛開發票,不能報銷。
03項目名稱為“辦公用品”的注意辦公用品的發票必須明細到具體的種類,只開具“辦公用品”,不合規!
04發票附帶清單不是從稅控系統中打印出來的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帶有清單,但是清單不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打印出來的,這種發票不符合規定,不能報銷。
05發票“備注欄”填寫不符合規定以下信息為備注欄必備信息,備注欄缺失的,退回重開!
06普通發票沒有納稅人識別號的紙質的普通發票雖然不用勾選確認,但是納稅人識別號一定要填寫,否則不能報銷。
07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按照規定,發票上只能蓋發票專用章,加蓋了公章、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等的發票,不能報銷。注意: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不用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08成品油發票左上角沒有“成品油”這三個字的,不能報銷。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左上角沒有打印“成品油”字樣,說明發票不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的,不能報銷!
09成品油發票“單位欄”填寫錯誤成品油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填寫其他單位的,不能報銷。
10適用稅率選擇錯誤的比如銷售貨物,卻把稅率選為6%,這屬于不合規發票,退回重開。
11、發票蓋章不規范
12、發票備注欄填寫項目不全備注欄必備信息,備注欄缺失的,退回重開!
轉自:財稅早知道